
根据《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文件》(陕社科联〔2025〕100号)“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”有关规定,现将本研究院申报“陕西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”的参评名单予以公示。
一、公示时间
2025年8月18日-8月24日
申报类别 | 陕西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 |
作者介绍 | 高海平 |
成果名称 | 陕西宝鸡社火脸谱研究——基于非遗传承人张孟社脸谱艺术个案的考察 |
申报类别 | 陕西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 |
作者介绍 | 张喆 |
成果名称 | 陕北历史文化名人堂 |
三、公示要求
公示期间,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、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反映。反映须实事求是,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,以便核实查证。以单位名义反映的,应加盖单位公章;以个人名义反映的,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。凡匿名、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联系电话:18821621703
特此公告。
陕西大观艺术创作研究院
2025年8月18日